(记者牛富江 通讯员李焕文)日前,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当下的
湖滨区干部队伍中,树立着这样一种共识:“不跑、不要、不送,只要工作干好、群众认可,都会得到提拔重用。”这样一种充满干事
创业激情的氛围,是湖滨区在反复探索、严格落实一套选人用人办法之后,逐渐形成的。
规范选任程序,注重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各项配套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等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运作程序、责任人等进行翔实记录,实行“账簿式”管理。同时,对考察对象的任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等进行认真严格审查。近两年,经严格审核,该区有8名拟提任干部,因学历不达标、任职年限不够及档案有涂改等问题,被取消考察资格。
准确识别干部,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干部“五方推荐”,对五个方面都推荐的干部,区委坚决使用;部分方面推荐的干部,优先使用;五个方面都没有推荐的干部,坚决不用。同时,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去年以来,该区区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分别与各乡、街道和区直部门所有科级干部进行了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比较客观真实地了解和掌握了基层领导班子现状和干部队伍思想状况,为选优配强班子队伍和准确识别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强化任前酝酿,注重平时表现。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坚持做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坚持做到反复听取“五人小组”成员意见,坚持做到与相关区级领导进行个别沟通和征求意见。同时,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五人小组”会进行反复酝酿,并在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表决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要求组织部门与纪检、政法、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切实严把任前酝酿关。
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纠偏归正,坚持做到不看籍贯看表现、不划圈子划底线,对“跑、要、送”的人坚决不用,切实做到不让真正干事的人吃亏。完善干部“德”和作风的考察,将干部“德”和作风的考核纳入干部选任考核体系,促使干部自觉守德、改进作风。
倾斜基层和一线,注重任用导向。该区在任用提拔干部时,始终坚持以“注重基层、注重一线、注重实绩、注重公认”为导向。近两年来,先后从旧城区改造、
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信访稳定等重点一线选拔使用干部110余名,占总数的90.2%;有200余名思想好、素质高、实绩突出的干部被交流到重要部门岗位,或由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其中88.6%的干部有基层一线锻炼或有乡、街道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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